关于大冶市金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50929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7日收到的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鄂0281执2942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冶市金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6年7月11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