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元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50509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30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02执9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元邦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04号、(垦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37052019003284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04号、(垦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3705201900328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