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宏宇橡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00344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102执44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宏宇橡胶有限公司名下工厂设备:密炼机2台(规格XM-370X6-60XKY)、橡胶开炼机8台(规格XKR660B)、六角形(单工位)钢丝圈缠绕机1台、18工位自动配料系统1台、上辅机系统(规格F270)2台、15°--70°钢丝帘布裁断机1台(规格XCG--D400)、15°--30°钢丝帘布裁断机1台(规格XCG--D400)、三鼓成型机2台(规格LCZ-3Z2024 20--24.5″)、多刀纵裁机2台、密炼机(机体,不含控制系统)1台(规格BB305)、母炼胶片冷却线接取处排烟系统3台、自动翻胶装置1台、母炼胶胶片冷却线1台、终炼胶胶片冷却线1台。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