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港亿顺制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681执30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港亿顺制衣有限公司所有的大型绣花机11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3日止,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可正常使用,但不得出售,不得抵押,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