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民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8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02执保16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被执行人中民石化有限公司(原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

三、查封价值以3787.8万元为限。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设备明细表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