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170301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24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渝01执恢174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0230720180010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2月27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023072018001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