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沃优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0137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7执7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中沃优达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登记证明编号为10219516001218495297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机器设备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在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抵押等处分性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明细表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