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20706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122执恢6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董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37**************10)所有的在莒县小店镇吕南村11号日照天石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的全部制沙设备:破碎机1台、滚筛1台、上料斗1套、细沙回收机1台、脱水机1台、传送带一宗、球磨机1台、污水处理压力机1台、三相电机7台、变压器1台、地磅1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