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41807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2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1002执70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拥有的,存放于宁安市范家工业园区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新厂区内的废旧钢材,包括工字钢121.15吨、轧辊249.82吨、盘元螺纹3.145吨。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