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华冷冻食品(曹县)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50319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21执1905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德华冷冻食品(曹县)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抵押等登记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