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60229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6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01执29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哈尔滨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名下哈尔滨永泰城大商业(万达广场)的应收租金。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哈尔滨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名下哈尔滨永泰喜来登酒店的应收合作经营收入。
三、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7年9月12日止)。
冻结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