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亭县钰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10700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21日收到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883执保5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邹城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申请人乐亭县钰联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2条550镀锌生产线、2条750镀锌生产线、3条酸洗机组(型号:DT4-125)。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7年1月17日止。

查封由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