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晨曦胶囊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680603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26日收到的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602执35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晨曦胶囊有限公司所有的6条胶囊自动生产线、14台全自动胶囊充填机、3台玻璃钢冷却塔、52台不锈钢胶罐、1组冷水机组、6台离心清水泵、1组节能全自动空调、3台冷水机组(空调配套)、5套空调管道(空调配套)、6套空调主机系统、30套模具。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