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中机国能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50522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31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津0116执122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中机国能租赁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权属统一登记证明编号分别为0262 5889 0003 1817 2000、0580 5240 0006 9555 2597项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