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森塬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11财保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济宁经济开发区森塬工贸有限公司名下嘉工商抵登字(2015)098号、嘉工商抵登字(2015)004号、(经济开发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15号、(经济开发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27号抵押登记项下所列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2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登记编号为嘉工商抵登字(2015)098号、嘉工商抵登字(2015)004号、(经济开发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15号、(经济开发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2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