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中州铝业高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10503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1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0181执恢3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中州铝业高科有限公司铝板带冷轧机(型号:2150mm)1套、拉弯矫直机组(型号:1450mm)1台、高速滚筒剪(型号:1450mm)1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