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30102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7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0804执保237号”《协助公示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贵港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的机器设备(锯边机、砂光机、热压机、冷压机、排版线、拼板机、齿接机、高速浸胶线、过胶机、蒸汽锅炉、煮胶设备、涂胶机、生物质模温机、板材等财产)。
二、查封期限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