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睿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90119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1日收到的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闽0922执19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宁德睿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古田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服务费、项目回款、财政补贴等全部款项)。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冻结期限从2026年10月9日至2029年10月8日止)。

三、冻结期间,凡属该项目项下应付给被执行人宁德睿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款项,未经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执行人宁德睿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或者其指定第三方支付;如需支付,应当支付至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古田县农业银行;开户账号:1325*******************2784;开户名称:古田县人民法院)。

冻结由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