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蔚县源通鸿盛热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20701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26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1执保155号之十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蔚县源通鸿盛热力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一)。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止),在查封期间内未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不得为其办理变更、抵押、过户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一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