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州市红日铸造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01010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691执10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对被执行人莱州市红日铸造厂名下价值313万元的设备查封(附设备清单:设备型号为:加工中心FV-800A一台、加工中心MV-45一台、加工中心CV-800两台、加工中心MV-45L一台、加工中心CV-800一台、加工中心F400一台、加工中心CV-800一台、加工中心V-8一台、数控车床GA-2600M一台、全自动造型机DL-5060一台、全自动造型机DL-5060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Ο二五年五月七日至二Ο二七年五月六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