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强泛珠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8日收到的宁强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陕0726执10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强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宁强泛珠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水生产设备4000bPH(5L)水线23套、300桶/小时桶装线10套、50吨/小时超滤水处理28套等共计61套设备。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

查封由宁强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