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罕督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11006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711执保6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抚顺市罕督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厂区内的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6年12月18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械设备明细表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