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虎林市原隆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出具的“(2022)黑81执恢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省虎林市原隆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的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市迎春镇丰裕小区的齐齐哈尔兴电子设备有限生产的SCS-150型清选机一台、虎林市兴业生产SFL-50型清选机一台、兴凯湖机械厂生产5RZS-200型行走扒谷机一台、兴凯湖机械厂生产TDSY65*28倾角输送机三台、兴凯湖机械厂生产TDSY65*24倾角输送机三台、兴凯湖机械厂生产TDSY65*16倾斜角输送机一台、虎林市兴业生产圆筒初清筛两台、虎林市兴业生产玉米清筛一台、兴产胡机械厂生产旋转伸缩输送机一台、兴凯湖机械厂生产平板输送机五台(库里一台,杆塔下面两台高七米,上面两个长35米)、大铭机器生产自动杆样机一台、梁宁生产500型烘干塔一座(配套设施:1、主机及基础;2、地沟70米、35米平板传送带两个;3、地沟提升机一台;4、锅炉一套,锅炉房一个;5、配电设施一套包括箱式变压器一个、配电柜两个、配电柜内装配电器元件、配电器一个)、佳木斯生产玉米抛光机一台、办公室、化验室设备(烘箱一台、万分之一天平一台、针孔打印机一台、电脑一台、测水仪两台、谷物容重器一台、小天平一台、精米机一台、龙谷机一台,筛子一套、监控器机箱一个、小粉碎机一台),50*100米钢构仓储库一个。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