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农垦雁窝岛集团酿酒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840915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2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黑01执1534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黑龙江农垦雁窝岛集团酿酒有限公司名下的15米平板运输机等178台(个)设备(详见附表)。
二、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