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年县太行神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450407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0435执77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永年县太行神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邯郸市永年区太行神泉矿泉水有限公司)所有的全部机器设备。
二、查封、冻结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查封、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过户等设立权利负担的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