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安市康伯高岭土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40702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4日收到的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402执2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武安市康伯高岭土有限公司名下如下财产:白度仪(WSB-3)1台、酸度计(PHS-25C)1台、马沸炉(SX-2-12)2台、分析天平(JPT-5)2台、化验离心机1台、激光力度分布仪(TG328A)1台、锤试破碎机2台、回转窑(1.2*30型)1座、解聚打散成套设备(MC-51)4套、压滤机(60*60)2台、搅拌磨机(300L)2台、内蒸干燥设备(1000 STG)2台、压力喷雾干燥机(3.2*18)2台、双段煤气发生炉1座、冷却床(2500型)1台、500M袋式脉冲除尘器2台、500M袋式脉冲离线清灰器3台、250M滤筒脉冲集尘器1台、热风炉2台、栓塞泵2台、引风机(9-19 10D)2台、引风机(9-26 9D)2台、引风机(9-26 11.2D)2台、离心磨4台、变压器(400KVA)1台、变压器(315KVA)1台、变压器(30KVA)1台、变压器(160KVA)1台、高压计量3台、配电系统4组、高压线路2000米、装载机(30型)1台、引风机(9-19 6.3A)7台、罗杆空压机(3.6M)3台、罗杆空压机(7.5-22KW)8台、搅拌机4台、隔膜泵2台、飓风磨2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7年11月11日。

查封由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