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州市汇丰啤酒原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791民初5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告青州市汇丰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名下设备一宗(详见清单),抵押登记号为(2013)青工商抵登字第081号。
二、续查封期限自2022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抵押登记号为(2013)青工商抵登字第08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附:抵押物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