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东诚塑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091104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11日收到的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皖1525执4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安徽东诚塑业有限公司拥有的震雄机械(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厂日期为2010年6月、型号为JM218C/FS塑料注射成型机一台。

二、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安徽东诚塑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浙江申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FTN106塑料注射成型机一台。

三、查封期限二年。(2023年6月8日起至2025年6月7日止)

查封由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