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天益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92000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22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2执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天津市津南区天益加油站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和其余动产,具体信息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8年8月25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