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10515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7日收到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02执15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被执行人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疆昌吉玛纳斯塔河工业园北区嘉润产业以内的3号、4号发电机组锅炉等63台(套)机器设备(详见租赁物明细表)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