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水县扶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80900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6执保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文水县扶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象村处理中心(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编号:34647353004453675036)、贯家堡处理中心(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编号:34645643004453457548)的生产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2026年5月7日至2029年5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