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海西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3日收到的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13执恢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朝阳海西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间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转让、过户等行为。

查封由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