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龙强面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80818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23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207执18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龙强面业有限公司财产如下:

1.变压器一台(产品型号S9-400/10,出厂序号:6022604,生产厂家:河北宇通);

2.变压器一台(产品型号S9-160/10,出厂序号:05702304,生产厂家:河北宇通);

3.配麦器四台(规格型号:TPLR20);

4.重力分级去石机一台(规格型号:TQSF100);

5.低压风机一台(规格型号:4-72-5);

6.喷雾着水机一台(规格型号:FZSD-10);

7.振动筛两台(规格型号:TQLZ100*150);

8.永磁筒一台(规格型号:TCXT15);

9.打麸机两台(规格型号:FBDW);

10.低压脉冲除尘器一台(规格型号:TBLM-78);

11.磨粉机十二台(规格型号:MS);

12.打包机三台(规格型号:BSFF-25)

二、续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7年2月11日。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