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鹿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40307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郑执一字第780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许昌鹿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号为:0374100000212、0374100000195、0374100000190)。

二、查封期间为: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0日。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374100000212、0374100000195、37410000019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说明: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1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郑执一字第780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情况说明的要求,将许昌鹿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号为:0374100000190)”更正为“(抵押登记号为:0374100000212、0374100000195、0374100000190)”。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