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冀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520212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207执恢12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查封唐山冀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2.5t天车一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7年11月23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