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80259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10日收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02执59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公营子开发区公司内的2.5毫米厚的镀锌钢带116.4吨,1.5米×12米×6毫米的中厚钢板34张,1.5米×12米×8毫米的中厚钢板40张,1.5米×12米×10毫米的中厚钢板84张,1.5米×12米×12毫米的中厚钢板14张,1.5米×12米×14毫米的中厚钢板56张,Φ114×6米、3毫米厚的圆管373根,Φ12×12米的圆钢969根,宽155、厚2.5毫米的黑铁钢带50吨,起重量3吨的轨道吊车1台,起重量25吨的轨道吊车2台,起重量32吨的轨道吊车1台,起重量30吨的现场龙门吊1台,30万吨加工量的方矩管生产设备全套1套。

二、查封期间二年,从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查封期间,由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但不得转移、变卖、抵押、毁损、赠与。

查封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