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给力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00124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25执24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菏泽给力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仓库2000平方米,办公室4间,敞篷500平方米,厨房3间。
二、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菏泽给力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吹塑机器11台,制袋设备12台,印刷机3台,贴标机10台,磨具300个,空压机1台,光氧催化机1台。
三、查封期限自2021年3月4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