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辉县市鑫锐铸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60612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日收到的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豫0782执12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辉县市鑫锐铸钢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常村镇王井村南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6年2月2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