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40101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1执恢170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即抵押物清单>)等。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4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