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7日收到的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0432执3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查封河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价值32862718.01元的财产。(广工商市抵字2013第8、9、10、25号,32、33、42、57号,广工商市抵字2014第3、5、25号)。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