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60309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06执9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的设备[动产抵押文号:庆同工商抵登字(2015)01013号,详见动产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庆同工商抵登字(2015)0101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