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江为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7日收到的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583执保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查封湖北江为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枝江市仙女镇江汉大道与仙女四路交界处设备168台套(动产登记编号:42052019001804)。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