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太谷通宝醋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01000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9日收到的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晋07执57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西太谷通宝醋业有限公司抵押于申请执行人晋中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物清单共304项)。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0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对查封财产进行抵押、质押、转移、变更登记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