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日收到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91执10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宁市恒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设备:焊接机器人(规格型号:RT1370-S)四套、数控双面镗铣床(规格型号:HCTK6511/2-14100)一台、结构件涂装线1套,邮箱焊接机器人系统1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 年6月30日止),查封期间不准办理过户、抵押、赠与、拍卖等手续。
查封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