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瑜丰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122执33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莒县瑜丰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莒县城阳街道日照西路98号该公司院内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变卖、过户等。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清单.pdf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