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光华铸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6日收到的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晋11执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西光华铸管有限公司的三条铸管生产线机器设备(16个系统205项、23项设备27件);查封期间,不得为山西光华铸管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抵押、质押、转移过户等设置权利负担的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从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止。
查封由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