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翔升造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80100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11日收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赣执字第3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九江翔升造船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具体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上述财产。
查封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