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精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20601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682执恢1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烟台精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用于抵押(登记编号:37062019009838)的全部六缸、四缸发动机缸体生产设备和附属设备工具等(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时间三年,自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7年3月1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3706201900983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