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天增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580841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5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681执41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丹东天增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有下列资产:1.减压启动柜2台;2.配电柜5台;3.氨压机(规格型号8ASJ17)1台;4.氨压机(规格型号SB12.5)1台;5.油分离器(规格型号2)1台;6.储氨管(规格型号5)1台;7.低压氨罐(规格型号3.5)1台;8.低压氨罐(规格型号5)1台;9.中冷(规格型号2.5)1台;10.蒸发器(规格型号ZFLB-1000)1台;11.变压器及配电系统(规格型号160KVA)2套;12.排管110吨。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2026年3月17日至2028年3月17日)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