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大民三初字第148、14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20115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所记载的机器设备(详见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3日